各院(部)、各部门:
经校党委研究决定,聘:
黄永青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、招生办公室副主任;
刘传龙同志任科技处副处长,免去其美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职务;
吴文杰同志任学生处副处长;
陈 伟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;
张玉华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;
王卫鸣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;
佘预卓同志任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,免去其监审处副处长职务;
张 玲同志任数学与金融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赵生慧同志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;
于春燕同志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;
邓景泉同志任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葛 浩同志任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郑建东同志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柴新义同志任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希文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;
张晓旭同志任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;
祁世明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葛厚伟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彭 钰同志任音乐学院副院长,免去其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职务;
余少兵同志任体育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叶 高同志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副主任;
丁 泉同志任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督导员(享受原职级待遇),免去其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职务;
王友社同志任教务处督导员(享受原职级待遇),免去其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职务;
李文广同志任体育学院督导员(享受原职级待遇),免去其体育学院副处级调研员职务;
免去李正红同志校办公室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刘一同志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王正理同志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职务;
免去陆晓华同志教务处副处长、评建办副主任职务;
免去翟薇薇同志教务处副处长职务;
免去孔令十同志学生处副处长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;
免去史少鸣同志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职务;
免去王邦俊同志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职务;
免去苏立同志文学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李永红同志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姚志英同志外国语学院副院长、大学英语教学部副主任职务;
免去付明萍同志体育学院副院长、大学体育教学部副主任职务。
校长:许志才
(此件主动公开)